美國AMG公司以生產悍馬[1](Hummer)而揚名世界。AMG公司的創始人是一位自行車製造商烏特,1903年成立越野(Overland)汽車部。1908年,約翰.威利購買了越野汽車部,並於1912年成立威利斯-越野(Willys-Overland)汽車公司,生產威利-騎士汽車。二戰期間的1940年7月11日,美國軍方向135個企業發出了研製一種輕型偵察車的招標書,條件苛刻而且時間緊,有福特等三家公司揭標,其中一家就是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生產最早期的吉普「WillysMA」。後來軍方綜合三家企業的產品優點,以WillysMA做基礎,委託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重新進行標準化設計,這種標準化車就是WillysMB。至二戰結束時,威利斯公司生產了36萬輛WillysMB吉普車。
1953年,商人凱賽購買了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更名為凱賽-吉普公司。1970年美國汽車公司(後被克萊斯勒汽車公司兼併)購買了凱賽-吉普公司,又改後為吉普公司,該公司由商務汽車部和政務汽車部等兩個獨立部門組成。1971年政務汽車部成為美國汽車公司子公司-AMG汽車公司。1980年AMG承接美國軍方另一宗軍車設計任務,設計出Hmmwv越野軍用汽車。1983年美國LTV公司從美國汽車公司手中購入AMG汽車公司。1992年,AMG又轉入了Renco集團。同年,借助於在海灣戰爭中的優異表現,第一輛民用悍馬面世,即悍馬越野車,立刻贏得了眾多青睞。由於優異的運行性能,被業內外人士譽為「越野車王」。
1999年,通用汽車公司從AM General取得了悍馬的商標使用權和生產權。
2009年6月3日,通用汽車公司對外公佈了計劃向中國四川的一家民營企業騰中重工出售悍馬(hummer)品牌的消息。 |